一九八五年台山平民新邨入伙,當時仍屬無產階級的租客們,對澳葡推行社會房屋德政,自然感恩戴德。在髒亂狹隘的小半島上,能安身窩內,夫復何求!對比關閘馬路兩旁寮屋無序失衡,逃離鴨涌河乃茫茫無所依困局中的改革開放,大家深深沉湎於混凝土包裹着的安穩所帶來的幸福感!遂於一九九二至一九九五年間,奉立蓮環社稷神位,這無疑是超時代的上樓夢與建村夢的“合體變形金剛”——一條由方形格子組合而成的蓮環村! 台山平民新邨是首座由政府直接興建的高層式社會房屋,較之前的嘉翠麗大廈高逾一倍,同時意味回歸前社會房屋興建潮已開到荼薇。一九九二年後澳葡再無新屋推出,相反樓價處於戰後第三波大漲潮,排隊輪籌搶購、內部暗盤開賣、新樓競相以“豪宅”包裝,房價飆升直似今日樓市。一般市民瞠目結舌,仰望在雲霄,高攀不可即。探手褲袋卻不敢掏出荷包,口叼香煙是斜躺的嗟歎號,教龍的移民怎敢視澳門為新家園 、濠江舊民怎敢驀然回首呢? 一九九二年初鄧小平南巡為“姓資還是姓社”下定論,從此“追求公平”列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觀點。那時鄧小平遠眺香江,連帶台山平民新邨跟新城市花園都面面相覷?經濟房屋高效地實現居者有其屋,讓貧富共走一條“資產增值”、向上流動的道路。傳聞說南巡時期的官方定調秘密會議都集中於珠海,因為澳門北區以資本主義經濟推動的務實社會政策頗有參考價值!澳門房屋政策較內地進步,一九九二年後澳葡公共房屋政策兼顧姓資姓社,定價顧及一般居民的購買能力。結果,回歸前勤奮的低下階層得可入住經濟房屋,回歸後又可趁機放售,賺取第一桶金,同時亦成為支撑私人住宅的中堅房源。 相反,社會房屋營運和管理屬於社會福利,台山平民新邨租戶習慣請願:連年要求政府治理排污渠、維修供水系統、提供休憩空間、清理垃圾、增劃停車位,訴求無窮盡;同時又反對加租,直把政府視作有求必應真神祗。但“社屋姓社,經屋姓經”,前者公家業權,後者業權私有,兩者實屬不同框架。想想社會房屋住客向蓮環社稷神願求不斷,他們內心默祈加薪不超社屋收入上限,則可“長住”久安;切勿被逼遷離租金低廉的社屋,跌入捱貴租的夾心懸崖。就算長者,也為身為“父幹”、“母幹”……寧可放棄向上流動,把省下的資金為下一代的安樂窩奉獻首期。他們不停向社稷神耳鼓轟轟吐願,讓蓮環社稷神壇成了向皇天上訪訴怨的機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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